宠物行业 | 跨境宠食进口通“关”指南
作者:SCS Industry Research|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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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宠物食品在进入中国市场前一定要获得准入许可,准入许可主要来自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两个层面。对于跨境电商模式的进口宠物食品,海关总署会对其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并对境外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而一般贸易进口模式下的宠物食品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有符合标准的中文标签、农业农村部的MOA进口登记证等。
海关层面
01
出口国家准入
海外宠物食品进入中国,首先需要查询原产地及宠物食品是否列入海关总署发布的《允许进口饲料国家(地区)及产品名单》。目前有19个国家和地区在名单中,具体如下表(按拼音首字母排序)。另外,还需重点关注原产地信息及其真实性。
来源: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2021年3月19日更新)
02
生产企业准入
其次,海关总署会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在进口宠物食品前,需要查询宠物食品的企业以及关联的生产加工单位是否列入《境外宠物食品注册生产加工企业名单》中,以及确保生产加工单位的真实性。该名单按国别分类,一般而言包含批准号,产品信息及用途,生产加工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及地址,和有效期,会不定期更新。
此外,还需重点关注已准入企业出口的产品是否含有未备案的成分(例如,有些备案企业仅可出口宠物干粮,有些仅可出口宠物零食),注册登记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6个月可向中国海关总署提出延期,再次延期有效期为5年。
03
非禁止成分
在国家和企业准入都符合的情形下,仍需定期关注海关实时出台的临时性防疫清单。因为即使获得了国家和企业准入的宠物食品产品,仍可由于出口国家发生疫病疫情、相关产品口岸检验检疫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其被禁止进口。相关内容除了会发布公告外,也会定期更新到《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节选部分如下图)。
来源: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2021年10月13日更新)
04
检疫许可
在满足准入标准情形下,还需向动植物检验检疫处申请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时需按要求向海关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另外,根据《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海关已取消对狗食或猫食罐头(HS编码2309101000)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该类产品进口无需再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05
报检及现场查验
在通过以上四项准入许可后,根据海关总署《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饲料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海关报检,报检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证书。海关按照下列规定对进口饲料实施现场查验:
1. 核对货证:核对单证(宠物食品会涉及出口国相关部门开具的输华卫生证)与货物的名称、数(重)量、包装、生产日期、集装箱号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和注册登记号等是否相符;
2. 标签检查:标签是否符合饲料标签国家标准;
3. 感官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是否超过保质期,有无腐败变质,有无携带有害生物,有无土壤、动物尸体、动物排泄物等禁止进境物。
除此之外,对需进行实验室检测的进口宠物食品,由海关关员抽样并按规定送实验室开展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对于以上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宠物食品,海关会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则会向进口商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农业农村部层面
01
商品折扣价格需提前报备
02
海关查验严格,时间周期长
03
查验率较高
04
难取得输华卫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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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商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出口的货物。